按照中央及省市编办严控机构编制的总体要求和“严控总量、盘活存量、增减平衡、分级负责”的总体原则,依据省、市控编减编、消化结构性超编等文件精神,嘉鱼县编办严把三个关口,大力消化结构性超编人员,力争党政群机关人员只减不增,完成2020年控编减编目标。
一是严把年度用人计划招录关口。全面执行用编核准制度。公务员招录用编进人必须先经过编制部门用编核准,除经上级和县委常委会任命的领导干部以外,县内所有新增上编人员需提交编委会研究决定后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办理录聘用及调配手续,确保减编控编长效机制的有效运行。
二是严把党政群机关调动人员审核关口。重点加强对从参公单位、镇政府机关调动人员的审核把关。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审批程序。始终坚持机构编制预审制度和“一支笔”审批制度。凡涉及机构编制调整事项,均由编办受理审核后,提请编委会议研究决定。
三是严把其他(过渡性)编制审核关口。严格执行中央、省市编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,探索适合我县、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,严把其他(过渡性)编制人员进口关,严格控制自定编制进入人数。积极争取省市编办支持,通过设立综合性事业机构,逐步将已核定的其他(过渡性)编制置换成事业编制。
四是大力消化结构性超编人员。按照鄂编办文[2017]2号文件精神及嘉鱼县编办年初制订的控编减编工作方案,以“五减”措施为抓手,积极争取县委、政府支持,不再审批从参公单位及镇党政机关向县直党政群人员调配事项。创新人员调配机制,按照县直党政群、政法部门、参公单位、乡镇机关调入(出)平衡原则,实行“跨系统”调动“进一出一”管理,结合系统超(空)编实际,鼓励超编系统人员向空编系统调动。